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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纠纷
最佳答案:
1、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双方都有权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不存在优先权问题,只是出租人解除合同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前告知承租人。合理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自由裁量,一般是要给足承租人另寻出租人和搬家的时间。出租人给足了承租人时间,时间一到,则合同自动解除。
2、租金问题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求涨租,承租人只能和其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解除合同。
3、建议: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为了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均不受损害,双方应当对于租期、租金以及支付方式等必要的承租条件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在租赁关系届满前,亦应当就是否续租以及续租后的租赁条件重新进行约定并使之书面化,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双方可否约定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协议签订补充的书面协议否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租赁合同中房屋租赁期限为无期这份合同有效不?
合同不是必然无效,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如果甲方退还租金,一方也接受,视为双方对合同变更达成一致。
如果你是甲方应诉的的话我建议你收集证据,表明当时他曾接受你退换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