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没有交定金,也没有打欠条。后来不想买了,还用支付违约金吗? 最佳答案: 您好: 签订了买卖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如果合同里没写清楚定金和居间服务费的金额则另当别论。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有人回答“没交定金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在这再说一点,从您在合同上签字的那一刻起您就已经算是默认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合同就已经生效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了,其中又有中介这个居间方在场,如果违约中介就是有力的证人,合同就是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