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资讯网欢迎您!!!

网站收藏健康资讯网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交通事故,牙齿要修补,保险不予理赔,怎么破

交通事故,牙齿要修补,保险不予理赔,怎么破

交通事故,牙齿要修补,保险不予理赔,怎么破

 最佳答案:

      人们买保险都是期望保险能最大程度地转移风险,尽量降低意外给自己带来的损失,要是买了保险却无法理赔,那实在是太糟心。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的郑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件倒霉事,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郑先生不得不将拒绝理赔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2012年1月27日,郑先生驾驶自己的轿车载着朋友小兰和阿良出门,却不幸与一辆公交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导致小兰和阿良不同程度受伤以及两车损坏。后经交管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郑先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但是,当郑先生拿相关材料到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在2012年,早已过了诉讼时效,并且公司的报案系统里没有该事故的报案记录。

      明明买了保险,却不能理赔,这保险不是白买了,郑先生很不甘心,于是起诉到海盐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范围内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案未过诉讼时效,判令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以案释法

      保险理赔时效起算日非事故发生日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的报案记录系统是其公司的内部机制,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确属保险事故,而且该事故造成的损失,郑先生已赔偿给受害人,作为涉案保险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系统无事故记录”为由拒赔,不仅损害了事故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亦无法律依据。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虽然我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但对该条款中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中的“保险事故”应当正确地理解为事故中各项损失确定之后,即郑先生基于交通事故赔偿受害人的法律责任确定后保险人拒赔之日,该理解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是相互吻合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当然地会产生损失的赔偿,因此不应将起算日理解为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在法院对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各项金额进行核算后,依法判决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判决后,郑先生及保险公司均未提起上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