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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合同管理(指出下列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本文目录: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

 最佳答案:

      所谓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似乎合同的订立只是双方当事人的事情,但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加之当事人双方主观意识、各自利益的驱动以及管理不善等因素作用,使得合同在履行中遇到障碍而发生变化甚至引起争议和纠纷,故此需要加强合同控制和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针对上述问题及多年来对企业的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加强合同管理应做好几项工作:

      1、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审查、登记、备案,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考核挂钩等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

      2、使用已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

      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的其他形式。口头形式虽然迅速、简便、提高交易的效率,但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不易分清是非,不利于交易安全的保护,我们常说的“空口无凭”是对口头形式合同缺点的概括。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公平和均衡,因此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在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做出明确的约定,无论对方的诚信如何,使自己风险降低到最低线,这也是经济活动中必要的一种风险防范意识。

      3、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同时做好合同的保密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度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特别要对企业的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4、完善合同履行督监制度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相应合同执行和监督制度。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提高合同履约率。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实施有效的管理。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约行为,堵塞漏洞。

      5、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企业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指出下列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本合同约定甲方在付了定金的情况下,先付清货款,后才能提货加重了甲方责任,对甲方不公平,可协商先付部分货款,在提货后一定期限内结清货款(因有定金在乙方手上)。
另外,合同只约定了甲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乙方逾期供货、不能保质保量供货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些约定违反了公平原则。
最好还应有损失赔偿的相关约定。 缺少这些约定,万一出现争议,不便纠纷的解决。

指出下列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未明确合同标的白色硅酸盐水泥的品牌、规格、质量标准、检验办法、质量异议期等,易产生质量争议相关风险。
2010年7月30日前提(供)5万吨。2010年10月30前提(供)5吨。未明确由需方提出履行(要求供货),还是由供方提出履行(要求提货),以及接受履行期限等,在实际履行中难以分清逾期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