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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费能否发景区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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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费可以用于为会员购买景区门票,但需遵循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也可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但弥补部分不超过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中提到,鼓励基层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为会员购买所在省份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
综上,工会会费可以用于购买景区门票,但应主要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且需符合当地具体规定。
湖北省工会组织春游活动费用标准
湖北省总工会依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的春游活动费用标准为每人200元,超出部分需个人承担,按实际参与人数进行报销。若确需用餐,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得超过40元,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报销范围涵盖往返交通、景区门票、工作餐及饮用水等费用,所有票据必须符合财务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布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指出,基层工会可以利用会员会费组织春游秋游活动,若会费不足以覆盖所有费用,可用工会经费进行补充,但补充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具体费用标准可能因时间与地区有所调整,建议向当地工会组织或查阅相关文件获取最新信息。
工会组织春游活动时,应确保活动内容与职工福利密切相关,避免涉及营利性质的活动,确保活动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费用报销需严格遵守财务规定,确保透明公正。活动安排需考虑职工的个人意愿,确保活动参与者的安全与健康。
工会组织在安排春游活动时,应注重活动的多样性和趣味性,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提升职工的工作热情。也要注意活动的安全性,确保所有参与者都能安全、愉快地参与活动。
对于基层工会来说,合理安排春游活动不仅能够增强职工之间的凝聚力,还能有效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遵守相关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基层工会可以灵活运用多种方式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工会组织与职工之间的良好互动。
单位工会组织春、秋游活动报账指南
单位工会组织春、秋游活动时,应遵循《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的规定。会费不足部分,工会经费可进行弥补,但不超过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活动应当日往返,不得至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开支内容包括租车、餐费、医药、人身意外险、门票、导游、活动用品等。各地工会规定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不允许发生门票、导游费用。报账所需材料包括活动方案、会员活动签到表、就餐发票及清单、租车合同及发票、正规发票、活动总结及照片。
租车费、餐费是否可以报销取决于当地工会规定,通常会规定每人每天餐费标准,例如不超过100元,其中早餐不超过20元,中晚餐不超过40元。活动租车需签订正规合同,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由责任人承担。门票费和导游费是否允许报销,应参照当地工会规定。
工会组织职工春秋郊游,旨在放松身心、增进感情和团队意识,营造单位文化氛围。活动组织时需注意明令禁止的行为和规范活动费用使用。租车、餐费、门票等开支应在规定范围内,确保合规。
各地工会对春游秋游活动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参考本地工会发布的相关规定。例如,上海市允许工会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本市公园月票、年票,费用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天200元。湖北省规定春游秋游活动范围限于城市内,当日往返,午餐人均不超过40元。广东省允许基层工会用会费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
具体活动方案需包括活动范围、时间、人员、经费预算等内容,并报本级工会委员会研究审批。活动总费用应控制在实际参加人员每天每人合理范围内,确保活动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