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纳税一般多少?广东的呢?是不是律师收入纳税很高?具体多少呢?
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应当不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问的,律师和其他公民一样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纳税。全国是一样的,收入越高自然纳税金额越高,但税负是一样的。具体有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律师费交个税吗多少个
律师费的税率包括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以及需要缴纳增值税。还必须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对于个人所得税,主任律师和合伙律师按照个体工商户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为委托合同收取的全部费用减去办案费用、房租、水电、办公费用以及律师事务所缴纳的税费等。兼职律师的收入,如果是工资、薪金性质所得,则按综合所得适用七级累进税率表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费的个税缴纳情况取决于律师的具体收入情况和税法规定。
关于律师收取的法律顾问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阅读: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现行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调整为35%比例内确定。
实行上述收入分成办法的律师办案费用不得在律师事务所重复列支。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二、废止国税发〔2000〕149号第八条的规定,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
不执行查账征收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四、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五、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列支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房和二手房交易各需要交什么税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税率、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一、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二、契税:为房价的4%;除了税费以外,还需交纳以下费用:一、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二、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需要公证则可免收。三、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规定标准收取。四、委托办理房产手续费:为房价的0.3%。五、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相关的规定特殊情况予以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新房和二手房交易各需要交什么税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税率、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一、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二、契税:为房价的4%;除了税费以外,还需交纳以下费用:一、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二、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需要公证则可免收。三、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规定标准收取。四、委托办理房产手续费:为房价的0.3%。五、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相关的规定特殊情况予以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