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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固定工认定标准和时间

青海省固定工认定标准和时间

 最佳答案:

      青海省固定工认定标准和时间是1986年9月30日之前,在国家计划指标内由劳动(人事)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人,以及1986年9月30日之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修订本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人。法律上没有固定工的说法,只是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固定工,是指1986年9月30日之前,在国家计划指标内由劳动(人事)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人,以及1986年9月30日之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修订本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人。94年以后推行劳动合同制,不再有固定工人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