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产继承和赠与的问题(昆明地区)
最佳答案:
以上二个全是胡说。都一点不懂法。
法律专业解答:
“两位老人于2006年做了遗嘱公证,将其名下一套房产给孙子小李,老人现在想要去房管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将房产更名为孙子小李”。
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本案中的公证遗嘱内容只实现在一半的事件(老太太死亡),要想实现本遗嘱的全部内容(李先生死亡时),才可以变更其遗嘱继承人房屋权利。
遗嘱是可以变更的,现在更名就等于提前将李先生的财产转移。也就是否定了李先生生前变更遗嘱的权利,显然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